化学工程学院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和细则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9-04

  为贯彻学校“高质量地培养高素质的人才”的办学思想,全面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情况,促使学生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协调发展,在《必赢国际电子游戏网站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综合考评的形式

综合考评采取定性评分、定量评分、外加奖罚分的形式进行、其中定性评分与定量评分为基本分,两者加权后满分为100分。奖罚分在基本分上加减。

二、综合考评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方法

1、定性评分(德育)权重0.2

各学生班级公开推选成立由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的15人左右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人员要合理构成,兼顾男女生比例、学生居住区域分布等,其中,学生干部不超过1/3人,选出组长,考评小组对每个同学从思想品德、组织纪律、集体观念、劳动卫生(宿舍卫生成绩)、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公益活动七个方面打分评定。分值100分,其中劳动卫生占20分,其余六项平均分配分值,打分有效分值85—100分,分值算出平均值,加权后即为学生的定性德育评分。

2、定量评分(智育)权重为0.7

各班级学习委员为负责人,负责成绩的查询计算。每学期所有考核课程(不包括全校性公选课)成绩的加权算术平均值,即各科考试成绩乘以学分相加后除以总学分数。

3、定量评分(体育)权重为0.1

体育课成绩加权后即为学生的定量体育评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免修,按60分计算,体育课考试作弊、旷考及缓考成绩未公布的同学其成绩以0分计。

三、奖罚分原则及参考标准(-5分---5分)

(一)、奖励内容及标准

1.学生干部任职

(1)班干部加分

班长  1.5        团支书  1.2     其他班委  1.0      舍长   0.5

(2)院学生会加分

主席  2.0        副主席  1.8      部长  1.5         副部长  1.0

干事  0.8

(3)外院社团加分(需开证明材料)

会长  0.5        副会长  0.4      部长0.3           副部长  0.2

(4)校学生会、校社联、校素拓、校科创等校级组织加分。

主席(主任)2.1   副主席(副主任)1.9   部长1.6     副部长1.3

干事 0.9

(5)理工青年、校报等校级媒体加分(需开证明材料)

站长 1.5   副站长1.0  工作人员 0.8

(6)公寓管理中心

楼长加1分  副楼长加0.8分  层长加0.7分。

备注:学生干部加分,如果重复任职(包含学生会、班委会、社团联合会等各类),按照所有职务中的前两项加分,其中,第二项职务只加一半。任职超过半学期不足一学期的以一半分值加分。其余职务不加分。

2、        文化活动加分标准

(1)文体活动

a)   校级文艺晚会及大型文体活动(迎新晚会、科技文化艺术节开幕式等文艺晚会及同类演出)参与者,主持人每人加0.5分,演员每人加0.2,院级参与者,主持人每人加0.3分。礼仪每人次0.3分。演员每人加0.2。

b)   校级篮球赛、排球赛、拔河比赛、12.9万米接力等集体项目,获得一等奖者(运动会第一名)加1.0分,二等奖(运动会2—3名)者加0.8分,三等奖(运动会 4-8名)者加0.5分,参与者加0.1分,替补队员按名次加分逐级减半。比赛裁判每人加0.2分。其中,运动会破纪录者每人每项追加0.5分。运动会方队、彩旗队、团体操表演参与者每人加0.5分。观众每天加0.1分。

(2)宿舍卫生

a)   宿舍卫生成绩每周(取15个周的成绩计算)高于95分(含95分)者,综合测评每人次加0.1分,本项最高加1.0分封顶。宿舍卫生成绩每周低于85分(不含85分)者,综合测评每人次减0.1分,本项底线为1.0分。

b)   宿舍黑板报每人加0.1分。

c)   本学年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的成员每人加0.5,院级优秀宿舍的成员每人加0.3

(3)宣传投稿

a)   校报:

(1)在校报一、二版发表新闻动态,每篇加综合测评分0.1分,3篇封顶。

(2)在校报三、四版发表文章,每篇加0.3分,3篇封顶。

b)   在校外各类报刊发表宣传本院文化活动的文章一篇加0.5分/人。

c)   在青春在线、理工视窗、理工青年网站、广播台发表宣传本院文化活动的新闻稿一篇加0.1分/人、文学类稿件加0.3分/人,累计不得超过1分。

备注:同一稿件不重复计分

(4)其他

a)   各类活动加分细则

获奖

活动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3 分

2.6分

2.2 分

2 分

省级

2分

1.6分

1.2 分

1分

校级

1分

0.8分

0.6分

0.5分

化学工程学院

0.8分

0.6分

0.4分

0.2分

其他学院活动

0.7分

0.5分

0.3分

 0.2分

备注:1、未明确获奖等级的,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5、6名以后按三等奖加分2、集体项目获奖负责人按单项奖励加分,其他参与人员减半加分3、科创类比赛核心作者按全分加,其他作者减半加分。4、参加其他学院组队获省级及以上奖励加0.5分/人、获校级奖励 加0.3分/人。5、公寓管理中心的活动按其他学院活动进行加分。6、优秀个人奖项按优秀奖加分。

b)   学长导航:班主任加0.5分,带班学长加0.3分,辅导员助理加1.0分(以上都不算职务)

c)   由学院授权代表学院参加活动每人次加0.1分(没获奖的情况下,需学院出具证明。)

d)   荣获“优秀团支部”的班级,每人加0.2分;荣获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其他荣誉称号者(例如化工学院十佳大学生)不再另行加分。

e)   由学院组织人员参加的大型活动校级每人次加0.1,院级每人次加0.05分,上限0.5分

f)   班级博客微博管理员每人加0.3分,博客微博获奖的基础上另行加分,一等奖另行加0.3分,二等奖另行加0.2分,三等奖另行加0.1分。

g)   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证书、名师导航、大学生学习发展指导室等活动只加素质拓展分,不再加学分

(二)、减分项目(扣分情况学生会、班委、社联成员加重处罚,每次多扣0.1)

(1)受校院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者分别减0.5、1、1.5、2分

(2)无故不参加学生会例会,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劳动值日者,每次减0.1分。

(3)旷课2学时者减0.2分,上课迟到早退者,每次减0.1分。

(4)不认真完成学院、班级规定的日常活动(如教室、寝室卫生值日者),每人减0.2分。

(5)夜不归宿者每次减0.5分,舍友知情不报者宿舍每人每次减0.5分,舍长减0.8分。

(6)核查文件、信息时,弄虚作假者减0.5分,班委知情不报者减0.8分。

备注:

1、证书须加盖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相应印章方有效,如学院的的章须为学院公章或院团委印章。校社联活动加盖学院的章才给予加分。

2、上报各类奖项活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禁止伪造活动名称、奖项及活动参与者名单。欢迎同学监督举报,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作弊者学年综合素质拓展加分资格。

3、加减分必须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进行。

四、综合考评成绩计算及公示

1、大一,大二:学习成绩平均分*70%+体育成绩*10%+德育成绩*20%+奖罚分=学生个人综合考评成绩

大三:学习成绩平均分*70%+德育成绩*30%+奖罚分=学生个人综合考评成绩

2、本班综合考评成绩名次在班级内予以公示并本人签字确认,不得代签,一经签字出现任何错误或补充不再修改,班长为负责人,学习委员辅助,出现争议问题由辅导员协调解决。

3、综合考评成绩为奖学金评定、评优、学生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综合考评工作要求

公平、公开、公正做好学生综合考评工作的各个操作环节,对出现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人员和采用不正当手段有意干扰正常考评行为的学生,将给予严肃纪律处分。

六、本细则由化工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如有异议,请到团总支或者学生会办公室咨询。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化学工程学院学生科

                                                   2013年9月3日

附件:活动获奖加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