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诺威学生奖学金奖励条例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20

一、奖励原则及范围

1、本奖学金由东大—诺威公司在必赢国际电子游戏网站化学工程学院设置。面向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二和大三的学生。

2、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培养学生严谨的学习态度、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进一步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励学生发扬创新、求实、进取的精神。

二、 奖学金管理机构

奖学金由东大—诺威公司和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指导和审核,由院学生科负责组织实施、评比汇总、统一发放。

三、 奖学金种类:

1、东大-诺威十佳大学生

2、单项奖: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科技创新标兵等;

3、集体奖:优良学风宿舍;优良学风班

四、 评选条件

所有获奖学生必须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遵纪守法。

1、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各项活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和执行校规校纪,无违纪现象。  

(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列前6名,所在宿舍卫生成绩良好,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

(3)、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能积极的与他人合作,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或具有其他方面特长,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4)、具有组织特长,担任学生干部满1年,工作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并多次组织学校及学院的文化、体育、科技等方面的活动;工作表现和成绩突出,为学校、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5)奖励标准:十佳大学生评选10名同学,每人奖励1000元。

2、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必须列专业前两名。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取得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奖励标准:学习标兵每个年级评选5人,每人奖励1000元。

3、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考评成绩列专业前20%。

(2)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所担负的工作,成绩显著;

(3)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优干标兵每个年级评选5人,每人奖励600元。

4、科研标兵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此奖。

(1)在全国正式公开的科技学术竞赛或创作作品评选中(如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国家级奖励;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有实用发明,或经学校和有关专家认定,其成果或作品对相关研究领域有重大突破,其成果或作品对相关研究领域有较新的探讨和尝试;

(3)在国际、国内学术刊物(不含内刊)上公开发表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经济效益或学术价值的论文;

(4)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文化科技实践活动,成绩突出,参加各类科研项目,认真负责,有独创思路、见解和成果或报告,并有系主任和项目负责老师推荐。

(5)被评为科研标兵的同学,每人奖励1000元。

5、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及要求

(1)、班级全体同学具有勤奋、严谨、求实的学习风气,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

(2)、班委会、团支部经常研究班级学风建设,把学风建设作为班级重点工作内容来    抓,有制度、有措施。

(3)、记分办法:

1、基础分(占70%)

    基础分 = 班级学生综合考评中智育成绩的平均分

2、奖惩分(占20%)

(1)每旷课1人次扣0.5分(以教学科、院学生会统计及其它听课记录的旷课学生名单为准)。

(2)课程考试中,成绩不及格者每人每门扣0.5分。

(3)班级同学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学习竞赛、文体活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活动。获院、校级及以上名次者奖励加分为:一等奖,每人加5、10分;二等奖,每人次加3、7分;三等奖,每人次加2、5分;鼓励奖加1、3分(获奖级别越高,加分越高,依此类推)。

3、宿舍卫生成绩(10%)

评选所在本年度所在班级的卫生平均成绩;乘以10%之后列入最后的综合计分。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参评资格

(1)评选时间之前,班级同学出现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

5、优良学风班级每个年级评选3个班级,每个班级奖励班级活动经费300元。

6、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条件

(1)、宿舍卫生工作有值日制度并贯彻,每学期宿舍卫生成绩平均不低于95分。

(2)、 宿舍全体成员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学习风气浓厚,学风端正,综合测评平均名次均在班级前50%,无不及格现象。

(3)、宿舍全体成员无任何违纪现象。

(4)、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校、院纪律,按时熄灯、休息,按时起床、参加晨练晨读。

(5)、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公寓组织的各项活动。

(6)、宿舍全体成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热心助人,出现感人事迹。

(7)、优良学风宿舍评选20个宿舍,要求必须符合以上评选条件,每个宿舍奖励活动经费100元。

7、其他单项奖评选条件

(1)具有文艺特长,多次组织校内大型文艺活动,或两次在校级文艺比赛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文艺大赛中获三等以上奖励,为学校文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具有体育特长,在校运动会中多次取得优异成绩,或连年在校各类球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主力队员,或在省以上大学生运动会上取得较好名次,为学校体育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2)具有写作特长,作品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且两次在校级各类征文比赛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为学校宣传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3)具有组织特长,担任学校、学院主要学生干部,且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所在班级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或连续三次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为学校学生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4)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单位表彰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积极组织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5)具有其他方面特长,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做出贡献的学生。

(6)综合测评成绩列专业前30%。所在宿舍卫生成绩优秀。

单项奖奖励人数控制在15人以下,采取优中选优的原则,每人奖励600元.

五、奖励办法

1、奖学金评选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在10月下旬召开奖励大会集中发放。

2、该奖每年评选一次,采取个人申报制度。不主动申报者不能参与评奖,每人只能申请一次奖励,本人填写《奖学金申报表》并附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经过严格的申报和评选程序后,按奖励项目一次性发放奖金及奖励证书。

3、院学生科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东大—诺威公司和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面向全校公示。

4、奖学金证书由化学工程学院统一印制。

5、本条例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化学工程学院

                                                                                 2012年9月

附件:申请表格